内安法的积极和消极 无奈的不得已

否极泰来

2006年:市民在吉隆坡的国家清真寺附近抗议内部法。

2006年:市民在吉隆坡的国家清真寺附近抗议内部法。

无奈的不得已,是积极还是消极。内安法保留至今,是消极做法还是有着积极意义。这真是无奈,又添不得已。

在《庄子》一书中,经常提到无奈和不得已。无奈不得已,就是顺着自然走,一切无为,该发生的事情,就会发生,想要阻也阻不来。因此,道家被认为是被动,消极,和具有不求进步的处事态度。真的是这样吗?

所以,内安法从道家的角度来看,是消极,有也可以,没有也可以,只是,在动用内安法时,如何用的适当,如何能够说服民心,如何说服人们真的有必要用内安法来稳定所谓的国家安全。如果,用的不自然,有目的性的,有企图心的动用内安法,那么,人民看在眼里,不说话,心里怎么想,那就很难说了,说不准,在投票时就会显现出来。

阻吓久了,报酬也递减了

当然,内安法也有积极意义。它可以阻吓不听话的人,不喜欢的人,用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这些人身上,但是,这种不自然的做法,做久了,效力也差了,一直阻吓,一直动用,久而久之,人民就会认为这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喜欢的人,反而,产生反效果。

因此,内安法在政治上(不是恐怖主义上)可以说是可有可无。即是积极也是消极,行动党留着它拿来作为政治目的,实在是又是无奈,又是不得已。尤其是在行动党的保守派,仍然没有完全退出我国的政治舞台的时候,这个内安法的情和意,一时之间很难说分手就分手。

行动党的鸡肋

行动党政府,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动用内安法,应该是1987年,当时对付的对象,已经从50,60 年代主要以华校生为主的对象,转为英校生和天主教教徒。

但是,其效果已经大不如前。就连行动党内部,都有人认为不妥当。

要在今天的新加坡,动用内安法来逮捕“异议份子”,在国内和国外,都很难站住脚。除非,把这些人说成是恐怖份子。但是,这些人,实在是左看右看都不像恐怖分子,而更像是反对党,和持不同意见的人。

这种情形,也发生在纳吉身上。因为,纳吉已经很难说服马来西亚人民,他逮捕的“异议人士”是为害国家的恐怖分子,继续逮捕不同意见的人,不同政见的人,就只能失掉更多选票。因此,他才有这个想法,收回内安法,以其他法令来对付恐怖份子。

行动党再看纳吉的下场

行动党也不是省油的灯,为何要跟着马来西亚的做法,先看看纳吉的下场如何, 再做决定。新马的政治,有时也会互相对照的,今年年初,砂拉越州选举,纳吉胜得有惊无险。接着新加坡的大选和总统选举,行动党的得票下落。纳吉看在心里,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变,不然,国阵选票再度下滑,纳吉自己连首相宝座也将会失去。

行动党在新加坡两次选举后,将会陆续做出一些改变。纳吉当然要做出更大的改变,因为,他的国阵在国会里没有三分之二的优势。这种情形,处理的不好,江山就会断送掉。行动党的情形就好的多了,难怪,内政部的声明,仍然认为新加坡有必要保留内安法。

不过,不论行动党,还是巫统,党内的保守势力依然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,马来西亚是否真能废掉内安法,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法令,保守势力的最终点头,将会有决定性的结果。

何况,我们还有一点搞不清楚,纳吉到底是保守派呢?还是改革派呢?同样的,我们的李显龙总理,到底是保守派呢?还是改革派呢?还是温和派?两位资政在大选后,退出内阁,并不表示行动党内的保守派已经消失,或许,还在死灰复燃呢!

Photo courtesy of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ocial History.